。
当然,要是不下地干活,一直这样悠哉悠哉就行了,旧社会的地主也没这么享受。
但是该干活,还是要干活的。
“诶,娃子,这么早起干嘛,多睡会啊!”
村长刚泡上一壶大叶茶,就看着张庆跑进了洗澡间,连忙劝他多睡会。
这可是大功臣啊,昨天下午他们上山的时候,看到那头野猪王也是吓了一跳。
放过去,那都能算得上是成精作怪的了。
这让人给攮死了。
“等会再睡,身上臭死了。”
张庆笑着朝外面喊了一声,接着就关上门,换下衣服,拧开水龙头,清洗身上的血痂。
不过,这时候张庆才发现。
自己胳膊被擦伤了,昨天一点感觉都没有,膝盖也伤了,屁股上还划开了道口子。
当时一门心思放在野猪身上了。
根本顾不上这点疼痛感。
就当是那种紧张情况,肾上腺素飙升,别说擦伤了,就是断根手指都够呛能体验到的。
只是想到这里,张庆就笑了起来,自己颇有点像是比特那种斗犬了。
至少免疫疼痛这点,还是很可以的。
洗完澡,湿漉漉的头发拿着毛巾擦了一下,张庆又换上那身村长赞助的大学生套装。
蓝色水洗牛仔裤,白色短袖衬衫,还有一双棕色的凉鞋,穿在脚上。
张庆也没去睡觉,跟村长喝了一杯茶,就朝村委大院那边跑去了,他得检查一下那些猎犬。
在山上检查的不好。
很容易出现隐患,今天得再次检查一下。
刚走到村委大院门口,就看到了一辆蓝色的轻型大卡车停在外面。
“喂,大孙子!”
一个穿着深绿色军装外套,手里夹着一根烟的中年男人,朝这边招手。
张勇发也在旁边,手里拿着烟袋。
“常爷,你怎么来了啊?”
张庆笑着走过去,来的人是张勇发的老战友,武装部的常百秋。
就是忽悠他们接手狩猎队的那个。
“嘿,还不是你们干的漂亮啊!”
常百秋的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