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或许还有一线生机,任由他们摆布,只能沦为牺牲品。
这才是她毅然决然,决定反抗,投奔王武的最主要原因。
杨瑞丰有些心神不定地,走出了市文化局。
“杨主任慢走。”
门卫给他打招呼,杨瑞丰却没听着,径直走了出去。
门卫看着他的背影,打招呼的手悬在了半空,脸上的笑也僵住了。
“杨主任这是怎么了?”
喃喃念叨了一句。
杨瑞丰住在文化局家属院,单位分的房子,离文化局不远,就在后面。
不过他的孩子和老婆,住在新城那边,为了方便上学,年初刚搬过去的。
他隔三差五地回去一趟,其他时间就一个人在家属院住。
正往家属大院走呢,迎面走来一个小伙。
“怦”地一声,二人撞在了一起。
杨瑞丰有些生气,这么宽的路,也不知这小子怎么走的路。
但没多计较,只以为是个小意外。
揉了揉被撞的肩头,正要自顾自地离开呢,对方却先开了口。
“玛德,长了个狗眼,看不清路还是怎么滴?大白天的都能撞到人?”
小伙上来就出言不逊。
杨瑞丰顿时火冒三丈。
妈蛋,明明是这小伙撞的他,竟反咬一口,这怎能忍?
旁边就是市文化局,前面是家属院,这是在他的地盘。
谁给这小伙的勇气?
敢张口就骂人。
“你知道我是谁不?”
杨瑞丰冷冷道。
面前的小伙,十八九岁的样子。
梳着大背头,头发上打的摩丝锃亮,穿着洗的发白的直筒牛仔裤,上身一件宽松的蝙蝠衫,袖口和下摆收紧,袖子宽大。
脚下一双白色运动鞋,显得并没那么合脚,还打了个补丁。
但这是当下年代,最流行的鞋子。
这小伙怕是经济实力不足,也要拿双旧鞋出来撑面子。
这一身装扮,是当下年代典型的“精神小伙”。
每个年代都有属于自己的“精神小伙”装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