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也是人,也是要吃喝拉撒,只是生活方式的不同,有人喜欢那种冰冰冷冷的家,喜欢高高在上端着被人推崇的感觉。
我,就是个普通人,还是喜欢这种普通人的烟火气。
牧家并没有那些奇奇怪怪的习惯,我们也不是在象牙塔里长大的。
我上大学开始,其实就已经算得上是自己更生了,严格算起来,我和谢惇是从那个时候就开始利用各种方式赚钱了,像是普通学生会做的兼职,其实我们也会做,家教,送外卖,送快递,送牛奶,端盘子,门童,我都干过。
即便不是为了生计,我也想体验不一样的生活。
那时候,同学们都不知道我的家世,都以为我就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对我也并没有另眼相待,我和谢惇,盛和,其实都是这么过来的,打工,然后利用假期去到处走,那时候岁数小,都算不上旅游,就是几个毛头小子到处乱窜,看见什么感兴趣的就留下来磨着人家学,我这做饭,还是偶然跟一个老太太学的,我学得快,那老太太还想让我拜师呢,结果我们几个吓的,偷摸的就跑了。”
花落听的兴趣满满,不时的笑出声,
“不会吧,那你们这不算是偷师吗?”
“算不上,我也没打算用这个赚钱,不过当时想的简单,这东西学会了什么时候想吃方便。”
“那你的意思,现在就是,便宜我了呗?”
牧轻舟闷笑,
“那不能算是便宜,给老婆做饭,那不是模范丈夫的准则嘛!”
花落走开两步,仔细的打量他,夸张的很,
“啊呦,我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捡到一个宝藏男人喔!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我这不是赚大发了吗?”
“嗬!出息!还是一身的穷酸气!”
牧轻舟这脸色顿时就沉了下来,花落觉得声音有点耳熟,回头仔细看了看,有点不大敢认,
“你是,杨小美?”
对面大红唇的女人一脸鄙夷,
“我就说,这大超市怎么还有这么穷酸的人呢,这不是我们班插班的小天才吗?”
和她一起的男人西装革履,应该是才下班,看花落小脸漂亮,又明显的年轻,不由得问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