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六个被告中,有四人都是未成年;”
“但是其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并且是屡教不改、屡错屡犯,对于这样的人,对这样的罪行,法律若都不严加惩处的话,是不是就是在告诉其他未成年的孩子”
“你们去做吧、去模仿吧!我们的法律是不管的!”
苏胜的话已经开始有些刻意曲解的意思了。
但是不管是戴明杰审判长,还是在场的其他人,都找不到任何的理由来反驳苏胜。
因为,法律的初衷虽然不是这样的,但是它的一些规定,对这样的行为,确实是有一些默许的意思。
“因此,我恳请法庭,对六名被告人,全部判处死刑!”
“审判长,我的陈述完了。”
全部判处死刑!
当这最后一句话,从苏胜的口中说出来的时候,整个法庭静的,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够清清楚楚的听见。
在座的基本上都是人精,在苏胜之前长篇大论的铺垫中,很多人其实就已经隐隐约约的察觉到了苏胜的意图,但是当苏胜这句‘全部判处死刑’说出口的时候,大家还是被震撼到了。
这件案子中的6个被告人,其中除了胡广志的死刑认定,大家没有任何的异议之外,对于其他人是否能够达到判处死刑的标准,大家的意见其实和苏胜并不太一样。
前市长吴喆,根据苏胜所提供的证据中,只能证明其受贿金额巨大,以及知情不报,为犯罪分子提供庇护等罪行。
这些罪行,即便是全部重罚加上数罪并罚之下,也不太能够达到死刑的标准,顶多能够弄个无期。
至于四个未成年被告人,就更不用多说了。
法律既然有着明确的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被判处死刑,那么即便是再怎么不合理,也是不能判死刑的!
当然,如果这四个被告人是成年人的话,甚至都不用从重处罚,基本上就能够达到判处死刑的标准。
但是未成年人就是未成年人,法律也有着明确的规定,想要判处这四人死刑,就必须要打破法律的规定,这可不是什么容易办到的事!
而这正是苏胜现在,正在做的事。
所以,即便对这件事最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