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这个时代,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发生。
自从苏胜辩诉说‘无罪’开始,旁听席上的议论声一直就没有停过。
审判长高强提醒几次无果之后,只能选择听之任之,总不能真的把所有人都赶出去吧。
只要不影响庭审的继续进行,高强只能当做没听见。
‘咚咚咚~’
高强再次敲响了法槌,不过不再是提醒法庭秩序。
“暂时休庭两小时,两小时后宣布本次庭审结果。”
休庭两小时,这是一个相当长的时间。
一般的判决,哪怕是重刑判决,休庭时间也基本上都只有半个小时。
毕竟只要证据确凿,该怎么判,刑法上早就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
这次却需要两个小时的休庭时间,显然是审判长拿不定主意,需要向上面请示。
这个案子,作为审判长的高强,现在确实已经不敢判了!
因为根据法律法规,苏胜说的话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在无法证明这个案子是故意杀人的前提下,按照一切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准则,这个案子只能按照过失进行判罚。
而所有的证据又表明,只有一个人才是导致受害者最终死亡的元凶。
并且最关键的是,根本无法确认到底谁才是那个元凶!
也就是说,这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是凶手,也都有可能不是凶手,其中一个人是杀人凶手,而另一个人只能算是过失杀人未遂!
而过失犯罪,法律规定是不惩罚未遂的。
最终,还是只能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这两个人确实都不能被判定为有罪。
但是
这肯定是不符合广大群众最朴素的价值观的。
高强要是真的给判一个无罪,恐怕第二天就能够在网络上出名。
出门都得小心受害者家属泼粪!
但是判有罪也不行。
他用什么依据判对方有罪?
判多久?
这可是刑事案件!
要是判决有问题,他后半辈子就晚了。
这种事情,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