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你有什么资格反对?
“我方在等一下的辩论环节,将对此进行解答!”
公诉人并没有给出具体的理由,而是说会在辩论中进行解释。
这个解释显然是无法被采纳的。
“被告律师,公诉方当庭更改诉讼请求,你方是否需要额外的举证时间?”
“如果需要额外的举证时间的话,我庭将延期开庭审理此案。”
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必须每一个程序都毫无瑕疵才行,这种情况,苏胜确实有权利要求延期审理。
但是苏胜思考了一下之后,并没有要求延期。
他现在也已经有了一些猜测,另外一家人肯定是和被害人,甚至是公诉方达成了一些共识,要不然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但是就苏胜现在所掌握的情况,只要法官是站在公正的一方,那么不管他们有什么交易,苏胜都有必胜的把握!
“我方不需要延期审理,审判长。”
看了坐在一旁没有任何动静的,吴天明的代理律师一眼,苏胜拒绝了延期审理的询问。
对于苏胜的拒绝,这个律师倒是诧异的看了一眼苏胜,但是依旧没有多余的动作。
“行,书记员记录一下。”
还是那句话,所有过程都必须尽量没有任何瑕疵,苏胜不申请延期审理的意见,也是需要记录下来的。
“下面由被告一吴天明代理律师,就公诉方公诉意见,发表意见和请求。”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
吴天明的代理律师徐杰起身,开始进行辩方陈述。
“对于公诉方的公诉意见,我方当事人没有任何异议,对于公诉方的判罚标准,我方有异议。”
说完,徐杰便重新坐了下来。
现在只是发表各自意见的环节,还没到举证质证的环节。
“被告人二代理律师,请你发表你方观点。”
起身进行阐述时,苏胜又看了一眼旁边吴天明的代理律师徐杰。
现在已经可以肯定了,对方就是和被害人以及检方,达成了一些共识!
“审判长、各位陪审员,我方对公诉方的公诉意见,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