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姨父的叙述中就能够得知,这个案子并不存在事实不清的情况。
现场有多个目击证人,并且还有他们自己拍的视频作证。
可以说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检察院根本就不用做什么调查,就能够直接提起诉讼。
事实也正是如此,检方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法院已经将开庭传票寄给了邓方圆两人,时间就在下个礼拜五。
邓方圆这段时间已经找了不少的律师机构,所有人都明确的表示,没有任何胜诉的可能,如果邓乐乐认错态度好,加上有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以及其年满十四周岁但是未满十八周岁的情况,十年左右还是有希望的。
毕竟这个案子的当事人有两个,并且没有主从关系,两个人都可以说是主犯,也可以说两个人都是从犯。
负责录像的那个小屁孩儿,并没有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
邓方圆几乎将丽阳市的所有律所转了个遍,得到的都是这个回答。
不死心的邓方圆这才想到了自己妻子大姐夫家的苏胜。
苏胜的初步意见,其实也和其他律师的意见基本一致,这个案子几乎没有什么能够辩护的点,只能够争取减刑。
但是苏胜并没有着急下定论。
“姨父,当时的视频你们有吗?我看一看。”
视频肯定已经被当做证据提交法院了,即便邓方圆没有,法院那边也能够调取到,只不过需要一点手续而已。
不过显然不需要这么麻烦。
“有,在这里。”
邓方圆拿出自己的手机,从相册里找到一个视频,直接播放。
视频的一开头,是一个小孩儿在脱衣服,脱的只剩一条小裤子之后,直接‘噗通’一声跳进了池塘中。
视频的声音比较嘈杂,全是取笑声。
这时候镜头一转,出现了两个孩子正在点燃鞭炮的场面。
邓家乐和另一个孩子的脸,在视频中能够看的非常的清楚,并且两人扔鞭炮的行为,也被记录的清清楚楚。
‘嘭~!’
鞭炮爆炸的声音同样也非常的清晰。
在鞭炮爆炸之后,池中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