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玖小说 > 都市言情 > 法外狂徒:观众席上,被判十年 > 第16章 免罪条款(1/3)
    苏胜的话语掷地有声,并且并不是胡搅蛮缠,条理非常的清晰。

    “至于后续拖欠的137次透析费用;由于医院并没有开具收费收据,虽然当事人妻子的单次治疗已经结束,但是在法律意义上来说,本次交易关系并没有结束。”

    “这是医院和患者之间的医疗费用拖欠问题,不应当按照刑事犯罪进行处理,这是属于民事纠纷!”

    “并且截止开庭前,当事人拖欠医院的17元4000余元医疗费用,已经全部结清,收款凭证我已经提交给了法庭。”

    随着苏胜的话音落下,颇有灵性的书记员也正好打开了那张收款凭证。

    这上面的医院公章可不是假的。

    “综上所述,我方当事人并不存在诈骗的行为,至于用土豆自己私刻公章的行为,确实为不当行为,但是并没有主观恶意,也没有造成任何的损失,并不适用刑事强制的处罚措施,应当予以警告、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

    苏胜的质证环节结束了,对面公诉席上的吴不凡张了张嘴,下意识的就觉得苏胜的话里面有问题,但是却一时间找不到问题到底出在哪。

    现场的同行们也是嗡嗡嗡的小声讨论了起来。

    一些经验比较丰富的律师,其实已经找到了苏胜辩论中的漏洞。

    当事人吴勇的行为确实是一开始就被发现了。

    但是当事人自己肯定是不知道的,要不然就不会有后面的一百多次的故技重施了。

    多次使用伪造的公章,这其实是有主观上的故意的,并不像苏胜所辩解的那样,没有主观恶意。

    至于诈骗,医院并没有收到医疗费用,也没有开具收费的凭证,确实只能算是拖欠医疗费用。

    即便是要起诉,也是应该由医院进行起诉,而不是由公诉机关来上诉。

    而根据苏胜提交的收款凭证,医院已经完成了对17万多元的欠费清收,自然也没有了上诉的理由。

    也就是说,公诉方如果不能有力的反驳苏胜的话,那么这次庭审,很可能会直接推翻一审的判决,判处吴勇无罪!

    即便是不判吴勇无罪,私刻公章而没有造成损失的,顶格处罚也就是十五天的拘留,外加1000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