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过半,孩子们的交通安全问题可不能松懈。“老”交警大刘警官就给大家讲讲,关于暑期交通安全那些事儿。
过马路安全
过马路要遵守信号灯,牢记“一停二看三通过”,使用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过街。切记不能随意横穿马路、斜穿马路,更不能翻越护栏。
走路不能分心玩手机、听音乐,不要在道路上嬉戏打闹,要注意左右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骑车安全
骑自行车上道路必须年满12周岁,骑行电动车需年满16周岁;骑行和乘坐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记得戴好头盔。
骑行时不能多人并行、追逐、打闹,不能相互攀扶,更不能炫技。
平衡车、滑板车、旱冰鞋等都属于滑行工具,不属于交通工具,是禁止上路行驶的。
家长们也要注意,电动自行车仅限载一名12岁以下未成年人,共享单车没有配备乘客座椅,不可载人,把孩子放在共享单车的车筐中是很危险的行为。
乘车安全
未满12周岁小朋友最好不要坐在前排副驾驶位,后排就座时要系好安全带。4岁以下幼童必须乘坐儿童安全座椅。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不要将头和身体探出天窗或者侧窗。
同时也请家长们注意,车内空间密闭,温度快速升高,儿童长时间留在车内,极易出现窒息危险。无论任何情况,大人都应避免将孩子单独留在车内,这样也可防止孩子随意开启车内开关,诱发危险。
停车场安全
车辆有盲区,孩子们身材本来就矮小,特别是蹲坐在地上的时候,会使起步和转弯的车辆驾驶人难以察觉,从而发生危险。
请家长们告诉孩子,不要在马路上、马路边、停车场等地方玩耍;要做到“不在车前跑、不在车后留、不在车边站”。
在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发现,酒驾醉驾、疲劳驾驶等夏季高发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所抬头。结合近期查处的案例特点,福建厦门交警总结了6类常见的危险行为,并做出安全提示,希望广大市民群众时刻牢记,安全文明出行。
危险行为1:酒驾醉驾
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