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那一头还在飞快敲击键盘的程随,林以糯趴在桌面上,也不说话,就这样静静的看着。
过了许久,程随这才把第二章码完。
站起身,再次活动筋骨。
一边扭动着脖子,一边坐下,视线逐渐被电话那一头一直在看着自己的林以糯吸引。
两人互相看了几秒,林以糯忽然弯起嘴角,眨了眨双眼,开口问道:“你弄完了?”
“还没,应该要熬个通宵。”看了下剩下的进度,给自己定的五更进度连一半都没到,程随没隐瞒说出实话。
“你可真辛苦。”
林以糯感叹了一句。
程随好像一有空余时间,就会打开手机然后敲击键盘。
一颗好奇心逐渐上升,林以糯好奇的问道:“你这是做项目还是干什么?”
沉默半晌,程随在心里抉择要不要告诉林以糯。
告诉熟人自己在写小说似乎会有点尴尬,但告诉女朋友应该没事吧。
刚好自己的有些感情线还写不明白,可以让林以糯帮自己出出意见。
想好这些后,程随终究还是说出了实情:“我在写小说。”
林以糯果然被这个话题吸引,她从高中听到程随给自己讲的那部小说开始,就慢慢的喜欢上了看小说。
好奇的问道:“你写的是什么类型?”
程随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恋爱文。”
“哇塞,好厉害。”林以糯眼睛都亮了几分,她上大学也动手写过,但没出什么成绩。
“没有没有,我只是个扑街。”程随也没给自己夸大,说出了实话。
他上本书的成绩的确不怎么好,但他问了行业里的大佬,他们都说自己挺有天赋的,于是他就想继续朝着这条路往前走走。
他不贪心,只要每天有个一两千人看,在读有个三万就满足了。
(ps:一开始真是这样想的)
“没有呀,我觉得能动手写就很厉害了。”林以糯毫不吝啬自己的想法和夸赞。
“加油!等你写成功,我当你的头号粉丝。”
“没问题。”
林以糯很好的控制自己的好奇心,没让自己问下去程随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