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整天和他吃在一起,玩在一起,如今感到十分的沮丧。三郎出了集庆坊,远远望见他骑着那匹枣红马而来,只见他横在车队的面前,没有要下马的意思,三郎纳闷,昨天不是已经酒桌饯行了吗!如今这是怎么个意思?
“兄弟,我送你!”他一抱拳,怔怔地说。
“好啊!走吧!”
“哦。”他这才一揽缰绳,调转马头,走在队伍的前面。
东门距离集庆坊很近,长安108坊中这里虽然比不上南市那么热闹,但也是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只不过都是上层人士居多,因为这里是富人集聚之地。
出了高大的春华门,春天仿佛已经被他们留在了身后,而初夏的风是醉人的,一点都没有离别的愁绪。
初夏的杨花,沿着护城河的垂柳梢头肆无忌惮、洋洋洒洒,那些默默无闻的如雪柳絮,有的蜉蝣一般,泊在水面,有的随风而逝,不知要飞到哪里。
三郎本无心欣赏这景致,但是物景皆人心。连日来的不快原本已经烟消云散,因为只要父王没事,全家平安,其他的都不重要。
况且他喜欢这种远离愁烦的生活,外面的世界如此之大,可以纵横驰骋,岂不更好。只是众兄弟分离难免心中不畅快,而且这个崔迪,没想到今天非要来个煽情,让他本来已经舒缓的心情,一下子被弄得如同生死离别。
“崔兄,回吧!”他一抱拳。
“老弟啊!让我再送你一程吧!”崔迪似乎没有要停止的意思,一个人默默地走在前面。
“崔兄,还记得去年今日,我们一起打猎的情景吗?”
“那怎么会忘记啊!”
“其实,这时候的猎物最肥美。”他看了看崔迪接着说。
“是啊!还有秋季。”
“不,贤兄,秋季不如现在!”他笑了笑回答。
“哦,高见,在下愿闻其详。”
“因为现在,猎物通过一个冬天的饥饿,肉已经紧实,再加之春天的水草鲜嫩,更加滋养的肉质细腻。”
“有道理,只是此时正是繁殖期,是不是……”
“我明白贤兄的意思,既然我们都有这样的垂怜之心,今后就不要狩猎了,以免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