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茶杯轻轻摩擦,看着高勘吃人,看着高勘清理痕迹,看着高高在上的夫人变成一摊肉泥喂了狗。
整个环节都是高勘自己完成的,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动作很娴熟!
独居一间房的獒犬,已经有几分妖的架势,对人肉更是稀罕的不得了。
“好狗啊!”
高勘和刘氏孕育三子一女,长子高欢喜欢用美女腿骨做琴,次子高纬专爱沿街乞讨,要是哪户人家对他恶语相向他就会直接冲入家中,先杀男人再玩女人最后一把火烧了对方,幼子喜欢骑人马,长女出嫁表现的还算尚可。
暴徒的血脉会遗传,犯罪的基因会继承,这么一家子还是绝了血脉为佳,一家人就要整整齐齐的嘛。
收拾完毕的高勘起身出门,在推开房门的一刻他的眼睛再次变的黑红。
他好长时间没有看自己的儿子了,他有点想了。
进入长子的院落,里面正流淌着和和美美的琴声,高欢一家把高欢围坐在中间,高欢正用一个新鲜出炉的腿骨琴弹奏着合家欢。
腿骨上的鲜血随着琴弦会蹦出来,他的妻妾子女双眼流泪强颜欢笑着。
他弹得是自己的腿骨。
见到高勘到来,高欢的妻子立马迎了上来,只有高勘能……能和他一起弹琴。
高勘挥刀劈下高欢的另一个腿骨,他则拿着腿骨琴弹奏了起来,一面是琴声,一面是小刀刮骨的声音。
所有人傻了。
一个小妾忍不住,疯癫的跑出去,然后消失在迷雾中。
迷踪阵还在开启着,没有令牌只会消失在迷雾中,许是假山多了一件薄纱,许是花园多了一些肥料。
跑?跑不了!
之前敢跑的,不听琴的都被高欢剁成肉酱喂给了高勘的獒犬。
“老天爷啊,你快睁开眼睛看看吧,这就是书香传世的高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