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评时要分工盯控住几个老同志,齐主任安排几个秘书有选择地坐在几个老同志身边,给他们造成压力,免得到时候胡填乱写。
从组织程序上说,齐主任做这样的安排违反规定了,按正常的组织程序,组织部门到单位考察人选,本单位所有同事无记名投票,进行民主推荐,投票高的列为考察对象。
这几年为了彰显政策的优势,不知哪个层面的领导念歪了经,非得考察对象高票通过。所谓高票的结果就是100的通过。这种结果实在难得,换句话说,如果在单位你要干件事,必将触动他人的利益,总会有人赞同有人反对,那么票决结果你就不大可能得到100的满意票。从另一个层面讲如果票决结果达到100,这个结果就是虚假的。
其实,这一点上上下下都心照不宣,但既然需要高票当选,市委领导的秘书更要率先站在这个线上,否则不好向党和人民群众交待。叶飞想,齐主任做事公道,心中有杆秤,以违规的方式做出了正确的事。他想,如果是一个私心重的领导,那么选的人用的人岂不都是自己的人,因此这种选拔机制,形式大于内容,更像一块橡皮泥,只要领导认可谁,谁就能高票当选。
关于干部考察推荐,他写过一篇评论,后来因为太过敏感,最终没有发表。他认为,这种干部推荐,存在很大问题,既不民主,也不科学。比如组织部门去考察某民政局局长,这个局长很能干,担任局长两年多,向上跑了很多项目,还盖了民政大楼,改善了民政干部办公条件,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资待遇等。干部民主测评干部满意率100。但是从民政局的宗旨出发想一想,民政局是干什么的?他是国家扶贫救助的管理部门啊,考察民政局长的政绩最应该去向谁了解?是去向贫民灾民了解还是向民政局的干部职工了解?如果仅仅从部门干部职工来了解,这种导向很有可能促成集体腐败。叶飞认为,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组织基层群体进行民意测评,了解低保发放情况、救灾救困情况。
从这个例子引开来说,当前的民主测评有着很大局限性,因为不能客观的评定一名干部的政绩,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干部考察要注重考察对象末端服务人群的意见。如对管理牧业的乡长,不能只调查上下级干部的意见,更应了解牧民的意见;对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