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窄的视角里,便见玉腿抬动时掀起的裙摆,莫兰迪色系的蓝娴静淡雅,勾织的立体绣花是精致的重工。
姜卿沂避开水洼,高跟鞋踩地而下。
她抬起眼眸望着那酒吧的霓虹灯牌匾,两条玉似的胳膊折起来放在身前,撑着裹在背脊与臂弯间的茸毛披肩。
夸张又喧闹的灯光落在她眉眼。
如此吵闹的画面,仿佛与眼前这位明眸流盼、冰肌玉骨的娇小姐格外无缘。
总而言之。
这种人会出现在酒吧门外,就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就连司机都觉得奇怪。
但不敢问。
姜卿沂温软地弯起眼眸看向他,“辛苦,你先回,我过来找个朋友,不用你再来接,爸爸问起就说我今晚住她家。”
“好。”司机自然是点头。
虽然他思来想去,也不知道自家小姐在酒吧这种地方会有什么朋友。
他没问,转身上了车。
姜卿沂眉眼间仍是温软灵动的,她偏了偏眸看向司机,在看到他上车后,也伸手拎了下搭在肩下的披肩。
她伸手推动旋转式的酒吧门。
一只高跟鞋踏了进去。
随着黑车溅着水洼里的雨水里去,姜卿沂那双温软的眉眼忽然挑了起来,平素看起来毫无攻击性的清亮眼眸,忽然像在眼尾挑了钩子似的——
“谁他妈的要找朋友。”
姜卿沂像只骄傲的天鹅般仰起脸,扯过环在臂弯上的白色披肩,抬手就直接朝自己的身后一扔。
洁白无瑕的毛茸茸掉进水坑,瞬间就被沾染上了脏污与泥泞。
但姜卿沂却丝毫不在乎这些。
像是摘掉了面具,撕掉了伪装,然后便踩着高跟鞋走进了酒吧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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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风眠坐在高脚凳上晃着酒杯。
她安静地看着黎酒的表演,只觉她五官生动明媚,将姜卿沂装出来的温软乖巧,以及原形毕露后的张扬与舒展,全都表现得恰到好处又淋漓尽致。
这不是两个分割的人。
而是藏在同一具身体里的两个灵魂,互相挤占推搡,而在酒吧这种环境时,野玫瑰明显比乖乖女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