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灵霄宁死不屈的坚韧性格,让她有一丝触动。

    而更重要的是,灵霄弹的琴真的很好听。

    她很喜欢。

    她想一直听这样好听的琴。

    如果灵霄死了,她就听不到了。

    于是她一把火烧了青楼,救了灵霄和那群女孩。

    叶桑那时候看上去,就给人一种很好骗的感觉。

    武力很强,想一出是一出,什么事都敢做。

    但好骗。

    叶桑喜欢听灵霄弹琴,就学着那时候千金小姐的样子,指着她说:“我要你给我当丫鬟!”

    可实际上,她那会都不太懂丫鬟到底是干什么的,只知道很多人身边都跟着个丫鬟。

    灵霄性格顽强善良,又是被叶桑给救出来的,当时也无处可去,她看着那样的叶桑,也担心她再被别人骗,就跟在她身边了。

    听叶桑说着,厉绥洲微顿,戴着手套的手,捏了块刚剥出来的虾仁沾了酱汁送到她嘴边,“所以,灵霄本来是你的丫鬟?”

    叶桑张嘴吃掉,眼睛眨巴:“我那会就看别人身边都跟着有丫鬟奴隶,出门很威风的。”

    厉绥洲失笑,“然后呢?”

    “然后啊,”叶桑眼神幽幽:“我发现我不适合当主子,因为得养丫鬟吃饭……”

    她自己吃饭,都不知道去哪吃,哪养得起丫鬟?

    “于是我就跟灵霄说,我当丫鬟你当主子吧。”

    俩人身份调换了一下。

    灵霄被她这神奇脑回路,给弄得哭笑不得。

    灵霄唯一会的就是弹琴,为了让两个人吃饱穿暖活下去,她带着叶桑换了个地方继续卖艺,在一些茶楼,或者大户人家节日上。

    她赚的钱够两个人吃喝穿住,不让叶桑再被骗。

    叶桑跟着她,负责吃喝玩乐,和保护她。

    那会挺好的。

    两人之间,也说不上什么丫鬟和主子了。

    厉绥洲看着眼前的叶桑,都几乎能想出来,当时的叶桑是何模样,不由哑然失笑。

    那倒是她做出来的事。

    “后来,灵霄的琴越来越出名,王公贵族也来请她,赚的钱和地位都逐渐增高,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