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

    死者是江都县下属的一个小地主,家里有一千多亩地,在江都县也有几家店铺,算得上是个有钱人。

    不过,这位小地主的妻子刚死不久,他的独生女也病得不轻。

    她的女婿就是张慕。

    这一天,小地主死于家中。

    无论在哪个时代,受益最多的人,一般就是凶手了。

    顾刚能在江都县这个上县的县令,自然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他让县衙中的地痞流氓们,经过一番调查,终于找到了张慕的踪迹。

    小地主的妻子去世了,而独生女得知噩耗,也就一病不起!

    如此一来,他的家产自然就落在了张慕头上。

    张慕自然是最有动机的人。

    然而,在这个讲究口供的时代,张慕却是有着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案发当天,他到林春浩那里去喝闷酒,一直喝到亥时三刻。

    本来,只要严刑逼供,张慕十有八九会招供,顾刚也能把案子破了,甚至还能从小地主那里捞点好处,名利双收。

    不巧的是,李想这个监察使也在扬州。

    既然来了也就算了,该担心的是扬州刺史才对,谁知道这位燕王却跑到江都县来了。

    这种情况下,顾刚是绝对不敢用刑的。

    难道让燕王看着自己刑讯逼供?

    这就有些尴尬了。

    可不管是在哪个时代,人命案都是必须要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