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意义了,他拿起鱼叉,脱掉衣服,纵身跳入海中。

    这家伙果然是个水手,一下水,周围的海水就被染成了红色。

    张猛能清晰地感觉到,鱼竿上的那条大鱼,已经落入了房遗爱的手中。

    “扔一根绳索下去,我的天,这条鱼少说也有几百斤重。”

    房遗爱冒出水面,抹了一把脸上的海水,兴奋地喊道。

    “这鱼好像是金枪鱼,王爷在登州最爱吃的就是这种鱼。”

    不一会儿,房遗爱就带着这条大鱼,被拖上了甲板。

    “郎君,这应该是一条金枪鱼,不过这一条鱼鳍是青色的,个头也比登州那条大了不少。”

    周大福看着这条大鱼,开口说道。

    “这条鱼有一丈多长,怕是有上千斤重吧?幸亏你跳到海里去了,不然我就抓不到它了。”

    张猛看了一眼甲板上的大鱼,心中也是一阵庆幸。

    他见过更大的鲸鱼,鲨鱼。

    但是这么大的金枪鱼,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

    “呵呵,王爷说了,这是一种上好的鱼,今晚,我们都能吃上一顿。一条鱼,足够我们吃好天了。”

    房遗爱笑得合不拢嘴。

    现在粮食紧缺,能有多少是多少。

    最大的问题就是淡水,在这种炎热的天气里,水是必须要喝的。

    苦中作乐,这才是一个合格的海员应有的素质。

    虽然船队前景堪忧,但总算是钓到了一条大鱼。

    “好香!”

    房遗爱直接夹了一块手指长,半指粗细的刺身,放入口中。

    微微泛红的刺身,即使不加任何调料,也很美味。

    相比之下,张猛吃得就斯文多了,他夹了一块差不多大的刺身,蘸了蘸船上剩下的最后一点酱汁,微微仰头,张嘴就把刺身塞了进去。

    “嗯!”

    感受着口中滑腻的触感,张猛情不自禁地发出了一声呻吟。

    这蓝鳍金枪鱼的味道,可比燕王在登州吃的大黄鱼要好多了。

    回去跟王爷说一说,他肯定也会流口水的。

    “我擦!张大哥,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恶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