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思维逻辑理解,都会认为,被害人大概率是和凶手的老婆或者女朋友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被凶手发现之后,才会采取如此残忍方式泄愤!
破案三步骤,确认被害人身份,寻找犯罪证据,了解犯罪动机!
但目前情况来看,三个步骤,没有一个有实质性的突破!
……
并且,在叶默看来,杀人动机真不一定是情杀。
凶手极有可能是故意割掉被害人生殖器,以此来扰乱办案人员的思维方向。
就好比很多凶杀案中,女子被杀害后,被伪装成奸杀现场一样。
都是犯案人故意混淆办案方向有意为之。
直觉告诉叶默,这次的凶手不像刘桂红案凶手那样没有智商。
刘桂红案中的罗志军,是典型冲动型人格,做事从不考虑后果。
而这起案子,凶手除了选择绝佳的抛尸地点以外,还没有在现场留下任何线索,诸如脚印凶器等证据。
甚至他还选择将头颅和身躯分开进行抛弃。
想要破案,那就是尽可能让自己代入凶手的视角,去了解他为什么这么做。
首先,凶手为什么选择抛尸,而不是挖坑埋尸?
因为抛尸的作案时间短,不容易被发现,只需要将被害人尸体带到马路边,将其往悬崖下面推下去就行,尸体自然而然的就会滚到下方的树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