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凌爵有心想要问一问她,怎么会那么抗拒男人的碰触……但是,张不开这个嘴。

    一路,他把她送到了西十二街,巷子口。

    车子停下,盛妙妙道谢,“谢谢你送我回来。”

    “嗯。”

    盛妙妙推开车门下车,转身背包时,有东西从里面掉了出来,落在了座椅上。

    “妙妙。”

    傅凌爵拿起来,准备递给她。

    一看,是一只汉堡。

    “对不起。”

    盛妙妙慌忙接过,抱歉的道,“是包装好的,没打开过,不会有味道的。”

    什么?

    傅凌爵蹙眉,“你觉得,我会嫌弃汉堡把车里弄上味道?”

    “嗯。”盛妙妙点点头,不是吗?

    她回来的当天,在银滩煮了碗面,都被他嫌弃的不要不要的。

    同样的,傅凌爵也想起来了。

    是他自己做的事,没法反驳。

    “没有!”

    傅凌爵理不直、气却壮,“此一时彼一时,我没做过的事,你别给我扣罪名。”

    “哦,知道了。”盛妙妙点点头。

    没有就没有,又发什么脾气?

    她把汉堡塞进了包里,傅凌爵又觉得不舒服了,“你别告诉我,这是你的午餐?”

    都几点了?还没吃?就吃这个?

    “不是。”

    盛妙妙忙摇头,“午饭吃过了,我有点饿了。”

    哦。

    傅凌爵稍稍松了口气,视线又落在她的包上——迪卡侬的双肩包,几十块的定价。

    再看她穿的,上身t恤,下身工装牛仔裤,都是很普通的面料。

    说的好听点,叫做俭朴,说的不好听的——叫寒酸!

    傅凌爵眉头越皱越紧,他以前没有刻意注意过她,甚至很少用正眼看她。

    现在想来,从她回国的那一刻起,她就一直是这样的装扮。

    她说,不想再当寄生虫,要靠自己,过好自己的人生……

    看来,不是一句空话。

    他是怎么想的,盛妙妙一无所知。

    她拉上背包拉链,背在肩上,朝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