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落地之后,他走向那只死去的兔子,心中充满了成就感。
一把就将黑色的箭矢抓了起来,而那只兔子还没有死透,就挂在黑色的箭矢上。
“嘿嘿……”
这么一只大肥兔子,拿回去,不论是烤了还是炖了,都能让媳妇和女儿吃的满嘴流油。
这个年代的人啊,肚子里都没有油星,哪怕是一个妇女敞开了吃,也得两三斤猪肉才能吃饱!
甚至有的留守妇女,趁着老公不在家,为了吃一口好的就可以和别的男人打秋风。
所以村子里也经常闹出不少丑事,但也是没有办法,这个年代饿不死,想吃饱也不难,只要踏实能干就行。
但是要想吃好,沾点油腥,那可就难如登天了。
不说别的,就这么一只野兔子,都能换来半个媳妇,绝对不夸张,村西头的吴瘸子,半袋小米就换来了个媳妇,虽然那个媳妇长得不咋地。
但也算是四肢健全,下地能干活,而且还给吴瘸子生了个大胖小子,日子也是过得红红火火。
再想想自己,陈乐真想给自己一巴掌,好好的一手牌打的稀烂,以他这个面相,附近的十村八店倒也是有名的俊小伙。
身体也壮实,正是好劳力,又娶了像是宋雅琴这么一个漂亮端庄的媳妇,却又不知道好好珍惜。
看看人家吴瘸子,媳妇儿长得那么丑,在村里都算是三四等人了,还不是当宝贝一样!
那每天都像是寻犬似的一瘸一拐,栽栽愣愣的围着媳妇转悠。
就怕哪一个不注意啊,媳妇就跟别的男人打秋风,搞个小破鞋什么的!
陈乐深深的吸了口气,眼看着天也不早了,争取早点赶回去,然后把这兔子给收拾了,还得给老王叔送两个兔子腿呢!
这就是打猎人的规矩!
拿了人家的弓,下了货之后,肯定是要给人家分肉,你要是藏起来不给人家分,就会显得生分!
以后让人家知道了,背后议论你几句,久而久之,整个村子都会对你家有看法。
再想借点些东西,或者求人办事帮忙,那可就难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