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自地说着。
“那姑娘喜欢弹琵琶。后来,我哥为了找她,把近些年大大小小的琵琶专场音乐会都听了个遍。满世界地飞,能去现场就去现场,实在挤不出时间就找人把录像带送回来。音乐会是不让录像的,他为此砸了不少钱。”
他无奈地轻嘲:“呵,所以近些年琵琶专场音乐会越开越多,因为大家都知道有一个人傻钱多的冤种一个劲儿地往里砸钱。”
林宫蝉再次长叹一口气:“哎呀~,做生意你们比谁都清醒,感情里你们又一个比一个糊涂。”
一个刚满十八岁的毛头小子,在感情里,他的确比这两人成熟。
“琵琶?”
嬴启孜突兀地打断了林宫蝉的自言自语。
林宫蝉一愣,“……嗯,琵琶。”
“哎?说起来我还没有听过嬴姐你弹琵琶。冷门到水琴这种乐器我都听你拉过了,琵琶我倒是没有印象。”
“嗯,的确没弹过。”
嬴启孜慢慢支起身,站起。
透过窗,看向河对岸如宣纸一般的白墙前划过几道彩色的墨迹——是身着旗袍的江南女子。
她嘴角浅笑:“春天到了,是该穿旗袍的时节了。”
林宫蝉对嬴启孜这句没由头的话感到奇怪。
嬴启孜没管他的疑惑,上了楼。
……
再下来时是一个小时以后。
林宫蝉从来没想过世界上真的存在惊艳到忘记呼吸的感觉。
女孩身着一身旗袍,浑身青绿。旗袍的下摆有被火灼烧的痕迹。虽是破坏了衣物的完整,却是整件旗袍最精妙的点睛之笔。
布料里藏着金丝,被火灼光了丝线,金丝便露了出来。仿佛浑身的青绿自这片错落不一的赭黄山峦里浑然天成地生长出来,像是千里江山图幻化成了人形。
墨发倾泻而下,像是把上好的丝绸披在了背上,没有任何繁冗的装饰破坏其最天然的质感。凝脂般光滑雪白的精致脸庞上,绛色的唇轻轻闭拢,如国画里的红日在绢纸上升起。
眉如矮山起伏绵延,眼底秋水微漾流转。左内眼角下的细痣平添一丝媚色,却不艳不俗。
那是一只鬼魅沾惹了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