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玖小说 > 其他类型 > 穿书后,我用美食征服四个反派崽崽 > 第74章 又是个厨艺高手(2/3)

    然后用酒将黄泥和好,包在荷叶上,黄泥的厚度不能低于一厘米,在黄泥上扎一些小孔,透气防止烤裂。

    然后放入火堆中烤两个小时就可以吃了。

    这样做出来的叫花鸡,外酥里嫩,鲜香多汁,鸡肉中沁润着酒香和荷叶的清香,简直香得不要不要的。

    当然这叫花鸡用到的所有调味料和配菜都是林晓染从背包中拿出来的。

    一共烤了三只野鸡,三人一人一只,每人都将一只整鸡吃光光,吃了个小肚溜圆沟满壕平。

    林晓染这只鸡是最小的,约莫有一斤来沉,她本不喜欢吃鸡肉,但这叫花鸡却让她欲罢不能,吃得她撑得要命,很后悔不该贪嘴吃多了。

    实在是这百里清溪就是个天生的厨子,各种调味料放得刚刚好,使得鸡肉焕发出特别的浓香。

    三人吃饱喝足后继续上路,就这样走走停停,五天后,三人回到了平安村林家大宅。

    刚一进院子,林晓染就给百里清溪安排到前院东耳房居住,并且吩咐厨房烧热水,让百里清溪沐浴更衣。

    这百里清溪有洁癖,内衣要天天换,外衣也要三天一换,所以这一路上他就一直念叨自己要脏死了,好想洗个澡之类的话。

    家里没有他能穿的衣裳,于是林晓染就吩咐薛大妮上临江镇上,给他多买几套内衣外衫回来。

    当薛大妮赶着马车回来时,百里清溪也将自己洗干净了,光是热水就换了三桶,头发也用了三盆水,他才觉得自己彻底干净了。

    换上一身干净的里衣和中衣他穿上了红色的绸缎外衫。

    他内力深厚,所以寒冷的冬天也只穿单衣,实在冷了就披一件狐裘斗篷。

    当他梳洗干净从房间走出来时,林晓染觉得阳光都更明亮了几分。

    妖孽!

    实在太妖孽了!

    他长了一双勾魂夺魄的桃花眼,俗话说就是看狗都深情那种。

    他的桃花眼眼尾上翘,左眼角下有一颗很细小的红色泪痣,使得他整个人都散发着独特的勾人魅力。

    眼神波光潋滟,看你一眼,就会让你心跳加速。

    林晓染只看了他一眼,就移走了视线,看着他的性感薄唇道:“山居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