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家的,根据郭嘉规定咱不能分给个人!”
“但是咱不能像以前那样吃大锅饭,杜绝有人出工不出力的现象!”
“所以,我建议把种植木耳的林地划分出来,各家各户负责每块木耳地的种植看护责任!”
“至于工钱的话,则按照各家各户种植看护的林地木耳收成而定!”
“收了木耳之后,卖出去的钱一部分归村集体所有,另外的就是工钱,谁种出的木耳越多越好,工钱就越高,这样大家伙都更积极,对不对?”
这个说话是不是很熟悉?
没错,其实就和分田到户差不多。
林地还没法分给个人,但是钻个空子是可以的。
换成工钱不就行了嘛。
集体一起种木耳,各自护理安排给自己的那块林地的木耳,工钱和收成挂钩。
给村集体的那部分就是“公粮”,剩下的自个所有,妥妥的变相家庭联产责任制嘛!
这个做法并不违规。
集体林权允许村集体一起使用山林地,禁止的只是个人权属,比如说某村民声称这块地是我的,劳资想种啥就种啥,想租给谁就租给谁,这就不行。
连耕地这么重要的东西都能分田到户了,林地钻个空子肯定是不成问题的,事实上在林改确权到户之前,就有很多村集体这么干了。
其实这也是许承安提出的想法,老支书可没那么敢想,而且他声称能搞定周书记那边,于是赵卫民也就点头了。
村民们表示赞同。
吃大锅饭的教训大家都经历过。
分田到户后,自己的田地大家积极性高涨,护理得非常好,屯子今年的粮食产量涨了一大截。
大锅饭时代,就常有出工不出力的人。
“这看护的木耳地怎么分配,我觉得按照分田到户的法子最合理,一是按各家各户的人头数量,二是抽签决定,大家觉得咋样?”
“我代表施家同意!”
许承安第一个举手。
施家在屯子里最少,分的木耳地也最少。
最吃亏的都表态了,其他人还能有什么意见。
再说了,大家也确实找不到比分田到户更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