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大,正房只住叶锦棠一人。
她顺着窗将迷药送入,算着时间潜了进去。
为防意外,她又给人补上手刀。
很好,主仆睡得都很香。
她找出那份绝笔,收入怀中,而后拿出提前准备好的鸡血,提笔落字。
鸡血提前加了药,并未凝固,
而她前世成为暗卫后,便日日练习叶锦棠的字,只为了让自己能够不忘血恨。
多年苦练不白费,她现在这手字,不论形骨,皆与叶锦棠所写毫无二致,
即便是此间行家来了,这字也是她叶锦棠写的!
洋洋洒洒写完,李寄奴很满意。
她甚至有些期待,若是叶思源或苏芸看到这绝笔,还会如前世那般护着叶锦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