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以后,刘胜利又凑到了媳妇儿的身边,小声的说道。
“一家人?你还好意思说一家人?”
“他们有把咱当一家人吗?当初怎么被分出来的,你忘了不成?”
原主嫁给刘胜利八年,分别给他生了两儿一女。
可因为原主的性格泼辣,村里但凡有不服气的,就会上去跟对方掐架。
村里的一众长舌妇,以及那些爱编排人小话的,几乎全都被原主干了一遍。
她可不是嘴上说说的那种女人,但凡有人惹了她,是真的会动手。
不管对面是老人还是孩子,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惹了她,那就一个字儿——干。
可以说,就连村里的狗,叫的声音大一点,都会挨她一顿踹。
刘家老宅那边,因为原主太能惹事,没少被村里人说道。
可每每刘家人想要管教原主,原主可不是个会分亲疏远近的,不管是谁,但凡惹她——就是干。
就连村里的大队长,都被她踹过屁股。
村里人给她取了个外号,叫做母大虫。
几乎没人不怕她的。
原本,像是原主这样的性格,只能占便宜不会让自己吃亏。
老宅那边,根本就不敢得罪她。
又怎么会甘心被净身出户,灰溜溜的跑出来?
这话,就要从原主的小闺女刘春霞那里说起。
刘春霞有一次高烧不退,吃了赤脚医生的药也不见好转。
当时,原主的手里没钱,经济大权掌握在刘父刘母的手上。
原主就跟两人要钱,想要带着小女儿去看病。
可刘父刘母觉得,一个小丫头片子,病了就搁屋里躺着休息,用不着花那个冤枉钱。
所以,并不愿意拿钱给原主,让她带刘春霞去医院。
当时原主就不乐意了,扬言两人要是不拿钱,她就拿菜刀把全家人都给剁了。
这下,是真的惹怒了刘父刘母,对方立即找来了村长,带着一帮人把原主控制了起来。
并且威胁原主,除非他们愿意净身出户,否则不会拿钱给刘春霞看病。
原主平日里斗天斗地谁也不服,可事关自己的骨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