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不见低头见也有三年了,
就算是养了条狗,也该有感情了,
况且这次是大家先误会他,
然后他又间接性的救了爸一回,
她属实不好现在就把陈临川踢开。
总之一句话,
她要踢开陈临川,
同时也要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这样她才不是那个坏人。
楼道口,
一个细皮嫩肉,戴着金丝眼镜的斯文男人,
看着大厅里的这一切,
他急得跺脚,陈扶瑶,你搞什么鬼,怎么哪都有你?
他就是陈梦瑶的白月光,大学时候的三好学长,
原名李浩然,回国之后,为了巴结陈家,认陈镇国和姚艳做干爹干妈,改姓陈,
现在叫做陈浩然。
他悄悄进入了地下室的杂物间,在陈临川的枕头底下,放了一条项链。
然后他走出来,“爸,妈,都在呢,你们看见了我的项链吗?”
“什么项链?”
“就是之前妈送给我的见面礼呀。”
陈浩然走过来,继续道:“我到处都找遍了也没有看到。”
“奇怪,到处都找遍了,难不成家里进贼了?”
“不可能吧,别墅区大门口二十四小时都有保安,怎么会进贼?”
陈浩然看向陈临川,开口道:“川哥,你有看到我的铂金项链吗?”
陈扶瑶连忙道:“你住在二楼,这么久以来,姐夫一直住在地下室,怎么知道你的项链放在哪里?”
陈浩然连忙解释:“哦不,我不是怀疑川哥偷项链的意思,我只是单纯的问一下。”
他这么一说,众人都纷纷看向陈临川。
陈梦瑶脸色严肃道:“陈临川,你老实交代,有没有看见浩然的项链?”
陈临川知道是陈浩然故意来找茬,不过自己压根就无所谓解释,直接道:
“被我偷了,卖钱了,咋滴?不服啊?”
此话一出,全场震惊。
姚艳怒急:“老二,你看,看到没,这就是你的好姐夫,偷东西都偷得那么理所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