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不见低头见也有三年了,

    就算是养了条狗,也该有感情了,

    况且这次是大家先误会他,

    然后他又间接性的救了爸一回,

    她属实不好现在就把陈临川踢开。

    总之一句话,

    她要踢开陈临川,

    同时也要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这样她才不是那个坏人。

    楼道口,

    一个细皮嫩肉,戴着金丝眼镜的斯文男人,

    看着大厅里的这一切,

    他急得跺脚,陈扶瑶,你搞什么鬼,怎么哪都有你?

    他就是陈梦瑶的白月光,大学时候的三好学长,

    原名李浩然,回国之后,为了巴结陈家,认陈镇国和姚艳做干爹干妈,改姓陈,

    现在叫做陈浩然。

    他悄悄进入了地下室的杂物间,在陈临川的枕头底下,放了一条项链。

    然后他走出来,“爸,妈,都在呢,你们看见了我的项链吗?”

    “什么项链?”

    “就是之前妈送给我的见面礼呀。”

    陈浩然走过来,继续道:“我到处都找遍了也没有看到。”

    “奇怪,到处都找遍了,难不成家里进贼了?”

    “不可能吧,别墅区大门口二十四小时都有保安,怎么会进贼?”

    陈浩然看向陈临川,开口道:“川哥,你有看到我的铂金项链吗?”

    陈扶瑶连忙道:“你住在二楼,这么久以来,姐夫一直住在地下室,怎么知道你的项链放在哪里?”

    陈浩然连忙解释:“哦不,我不是怀疑川哥偷项链的意思,我只是单纯的问一下。”

    他这么一说,众人都纷纷看向陈临川。

    陈梦瑶脸色严肃道:“陈临川,你老实交代,有没有看见浩然的项链?”

    陈临川知道是陈浩然故意来找茬,不过自己压根就无所谓解释,直接道:

    “被我偷了,卖钱了,咋滴?不服啊?”

    此话一出,全场震惊。

    姚艳怒急:“老二,你看,看到没,这就是你的好姐夫,偷东西都偷得那么理所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