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那里,是因为雷蒙城是统一王国的都城,它象征着王国的最高权力;骑士们想去那里,是因为雷蒙城中居住着王国骑士团,那是身为骑士的最高荣誉;贵妇人们想去那里,是因为宫廷中的仕女们争奇斗艳,那是对她们美貌的肯定;商人们想去那里,是因为雷蒙城拥有着无限商机,所有你能想到的一切,都可以在那里交易,面粉、葡萄酒、丝绸、毛皮、铁矿、马匹、宝石、书籍等等;而妓女与吟游诗人们也对那里充满了向往,有人说一个妓女只要在雷蒙城中待上一年,她便能赚得盆满钵满,甚至比偏远城堡的小领主一年所征缴的税收还要多。至于吟游诗人,他们除了能得到钱财,还有无数少女的仰慕,以及整个王国正在发生之事的消息,他们可以将这些消息或故事改编成歌谣,然后游历全国再传唱。”
阿莎跟随着梅露辛的叙述,在脑海中描绘出了一幅繁闹的景象,可似乎又缺了点什么。“那杂戏班呢?”她稚声稚气地问道,“雷蒙城也会有很多杂戏班吗?”
“那是自然。”梅露辛握住阿莎的手,一股暖流自少女的手中传递给了阿莎。“那里有许许多多的杂戏班,也有和希比克一样只有半人高的侏儒。甚至我还见过一个长着猪耳朵,猪鼻子的男人,最神奇的是他讲起话来真的有点像在猪叫。”
说到这里,梅露辛爽朗地笑了起来。笑声在狭小的舆车中短暂地停留,然后自木板与帘布的缝隙间逃逸了出去。阿莎试着将猪头与男人的身体拼凑在一起,可怎么想都不那么协调,连她自己都觉得滑稽可笑,随后便与梅露辛一同笑了起来。
就这样,她们在愉悦的气氛之中迎来了又一个夜晚。鉴于离雷蒙城只剩下十数里格,驴子也没法连续奔跑一天,于是杂戏班决定在一个小村庄外的农田边进行休整。
自连绵的阴雨天之后,已是接连几个晴朗天。漫天的繁星围绕于神之眼的周围,仿若虔诚信徒之朝圣。群星也会像凡人一样膜拜神之眼吗?阿莎靠坐在舆车的车轮边仰望星空时想到。而那皎洁的残月又似乎故意在逃避着神之眼,这是何等奇怪。
虽是寒冷长夜,但篝火与梅露辛的身体却足以让阿莎感到温暖。于是她便依偎着少女,渐渐地沉入了梦乡。
眼前是一个有着白色石壁,白色屋顶的房子,目睹此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