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恕他人,就是放过自己
彼得是个急性子,经常会急不择言。有一次,他向自己的老师提出一个问题,是有关饶恕弟兄该有的次数,问完之后,就立马建议说应当饶恕到七次。对于彼得而言,一定对自己提供的这个答案非常满意,而且自认为已经足够宽宏大量。
其实,彼得这个建议是有理由和根据的。拉比哈尼拿子约施(jose ben hana)说:“求邻居的饶恕不可超过三次。”拉比耶户大子约施(jose ben jehuda)说:“若有一个人犯了一次罪,他们饶恕他;他若犯第二次,他们饶恕他;他若犯第三次,他们饶恕他;第四次他们就不饶恕。”
另根据《圣经·阿摩司书》取证,上帝对于好几个国家的罪状,都加上“三番四次”的字眼。便以此推论上帝的饶恕限度为三次,第四次就要追讨人的罪。人不可能比上帝更仁慈,所以,对弟兄的饶恕也应以三次为限。
因此,当彼得提到饶恕可到七次时,便自认为已经相当进步了。我们有理由相信,彼得当时心中的自满情绪一定即将爆棚,也一定期待着老师对他极高的赞誉。然而,很遗憾,老师的回答颠覆了他的认知:不是七次,乃是七十个七次,即应当无限地饶恕自己的弟兄。
为了让彼得更深刻地理解无限度饶恕弟兄的道理,老师紧接着便给他讲了一个故事,并列举了两组数字作为对比。
故事的基本内容是:仆人欠了主人一千万两银子,无法偿还,便苦苦哀求以得宽恕,主人动了恻隐之心,便允诺并免除了他一切的债务;可是那仆人出来后,却碰见了一位欠他十两银子的朋友,无论朋友怎样央求,也没有打动他的心,并且还将朋友送进了监狱,直到还清了欠他的那十两银子。这件事当然被主人知道了,于是便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不用多说,恶仆的结局是悲惨的,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
我们来看这两组数字:1、一千万两银子,原文是一万他连得,一他连得银子等于二百四十英镑,一万他连得就是二百四十万英镑。2、十两银子数目就非常小了,即一百个第那流(denarii),一个第那流等于九便士,折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