绎的。
“小姐您不知道,现下京城全都是议论此事的呢!孟侯爷可真是厉害啊!生擒对方主帅呢!看来,要不了多久,便可大获全胜了呢!”
落红一边给方予乐梳妆,一边叽叽喳喳的,将自己早上的听闻尽数转给自家小姐。
国受异邦侵扰良久。
好像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打了好几场仗。可是异邦仗着是在自己熟悉的场地,又擅骑射,几番冲突,都没有伤及到其根本。
边塞城镇的百姓,更是受苦良久。
不是三天一烧杀,便是五天一掠夺,纵使有军队和士兵把守,可是也架不住那群人小规模的偷袭。
边塞百姓,苦不堪言。
事情有好转,还是在几年前孟九安到边塞之后。
他凭借着其过人的智慧和超出常人的才能,才压制并将局势反转过来。
所以,孟九安在不仅是京都,而是全国上下人的心中,都有着很高的地位。
“原来,人是去边塞打仗了啊——”
“小姐您说什么?”
落红只听见自家小姐嘟囔了一句什么,却没有听清,再问,方予乐已经没有了反应。
是去边塞打仗的,还给她送回来那么多的东西。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去游历山水了。
那日走的那么匆忙,想来边关的事态,应是很紧急的。
他还有心思给她画狐狸。
自从知道孟九安就是小时候那个人,方予乐也想起了不少小时候的事情。
那时,印象更多的,好像都是他拿着书,不知疲倦的看着。
左一本,右一本,她缠着他好久,才能让他陪她玩一会儿。
如今,竟然已经是个带兵打仗,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将军了。
这样的孟九安,好耀眼。
“小姐,梳好了。”
“嗯,大哥还在府里吧?”
“在的。”
“你去叫大哥过来,就说我有事儿与他说。”
压下心中的弯弯绕绕,方予乐又回归正常。
“是——”
这几日,她是那样的忙,而她大哥,是真的很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