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联盟集团保密文件:
一、共享联盟集团的经济运作模式。
共享城在政府高层支持下设立共享试验区,但自诞生便遭受全球资本势力制裁与封锁。为此,共享城与政府牵头的国企紧密合作,构建起共享联盟集团。集团内部推行技术共享、资源互济模式,在高层支持下,打破传统市场经济对技术和知识产权的封锁,实现技术与知识公有化。
共享城依据国企需求免费研发各类产品与成套技术。研发中心设计的实验性产品,会在共享城内部由社员进行大量生活体验测试。社员将问题快速反馈,助力研发中心与智能工厂优化实验品,直至产品成熟。之后,共享城将成果交付国企单位,双方建立长期产品升级研发合作。
在合作中,国企为共享城提供资源与技术设备,共享城承担研发到产出成熟产品和技术的工作。国企负责生产销售成熟产品,鉴于智能产品研发、设计、测试及生产各环节成本需求,经综合考量,国企将盈利的70%返还共享城。其中45%用于在国际市场采购后续项目所需的先进材料、技术服务和设备,免费提供给共享城,助力其创新;剩余25%作为共享联盟集团的集体利润所得。
这25%利润一般情况下主要用于收购传统民企股份,推动国企对全国生产力的公有化布局,加速共享模式推广;同时用于购置地产、扩建共享实验区,完善共享城基础设施与发展空间。该利润使用规定源于共享城收购赵氏集团股份的计划,高层批复“既然传统资本要和我们打,那就往大了打!”。共享城将这25%利润收支记录作为共享模式对外影响力的数据,通过记录资金流向与效果,直观展现共享模式在经济领域的扩张、对传统产业的变革以及推动资源共享的成效。
在消耗性消费品领域,如饮用水、卫生纸、瓜果蔬菜等,共享城同样布局完善。共享城智能农场与智能加工厂负责生产加工,共享联盟集团中的国企负责销售,同时承担智能农场、加工厂及自身销售的成本,例如国企负责对外采购共享城农场所需的有机农药有机化肥的技术服务并由共享城科研中心研究这种外部新兴技术,在技术研究成熟后在联盟内部实现技术共享,而国企销售单位的员工工资和蔬菜水果等的运输和储存成本也算在其产品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