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玖小说 > 都市言情 > 六十那年,不做替身 > 第64章 经营范围太广(3/4)
  除此之外,陈龙这边的人脉也确实没得说,周边几个城市,他都认识不少人。

    但过了几天之后,我和陈龙之间发生了一些分歧。

    为了事业能够顺利发展,我和陈龙必须要注册一个公司。

    陈龙觉得,我出资又出技术,所以应该由我当法人代表。

    倒也不是陈龙没钱出力,而是陈龙表示,他毕竟是道上混的,变成一个公司老总显得树大招风。

    而我也不愿意当这个法人代表。

    至于原因也很简单:我现在是厂里的工人,也是华伟公司初始股东的6+1版本——如果我又和龙哥一起投资其他公司,将来业务发生冲突的时候,便会有些麻烦。

    关键是,我同样也不想树大招风。

    那一刀刀刺向陈龙的利刃,至今让我心有余悸。

    我们两个商量了半天,最后陈龙无奈的说道:“那行,我就占点便宜,这个公司就由我当法人代表了……股份的话,你拿百分之五十一,今后公司决定权还是归你。”

    “我是个大老粗,什么都不懂,公司以后的事情都听你的!”

    我感激的向陈龙点点头。

    商量完毕之后,第二天我们就去工商那边注册公司。

    八十年代中期,国内开始有了公司,但经营公司的人很少。

    这么几年过去了,注册公司的人依然少之又少。

    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人们通常认为在工厂里上班才是最稳定的。

    城市里做小生意的个体户,大多也就注册个营业执照,所以注册公司的窗口基本上一个人都没有。

    我和陈龙来到窗口之后,里面的办事员将表格递给我们,让我们填写。

    公司的名称,我填上了“中华娱乐综合有限公司”,简称“华娱”。

    经营范围,我拿着笔,写了许多项目:音乐品制作发行、音乐出版、版权管理、文化品牌增值、艺术教育培训、演唱会筹办、演出经纪、娱乐经销、娱乐选秀、艺人管理、明星经纪、栏目制作、歌舞剧、舞台剧制作……

    这还不算完,我又写下了电影及电视片制作、多媒体业务、会议和活动承办。

    写完了这些之后,我又添上了“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