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饿坏了,迫不及待的夹起一筷子,甚至来不及吹凉,就往嘴里塞。
偏偏这面条的温度也不争气,面条刚入嘴,孟予安就匆忙的“斯哈斯哈”起来。
“好烫好烫好烫。”
沈书黎看了她一眼,捏了一把杯子的温度,把手边的杯子递过去,“喏,凉水,你顺顺。”
“你说你也是,多大个人了,至于争抢这几分钟吗?”
都饿那么久了,也不至于这口吃不进去,就被饿晕吧… …
沈书黎不理解,她这么着急忙慌的,是在急什么。
不过不妨碍他拿过孟予安面前的碗,用自己还没来得及动弹的筷子,把她碗里的面拎起来再放下去,任由冷空气穿插在面条之间,手动给面条降温。
等到感觉表面的热气没有那么多的时候,沈书黎才重新把碗放回去,“喏,吃吧,馋鬼!”
要是搁刚结婚那会儿,沈书黎还能勉为其难的用“馋猫”这个词来形容孟予安。
但现在转眼都两年了,连自家的小猫咪吃东西都不会这么急。
换句话说,猫咪都比孟予安强。
那再用馋猫二字不就是在侮辱猫?
那还是馋鬼二字更适合孟予安,沈书黎心想。
孟予安囫囵吞枣的把刚刚那口热面条咽下去,整个喉腔都散发着灼热的感觉,沈书黎递过来的水虽然缓解了面条的温度,但喉腔还是不太舒服。
她这下老实了,用筷子夹起面条后,小心翼翼的吹了又吹,才往自己的嘴里送去。
还不忘夸沈书黎,“黎黎你真好。”
“你递过来的那杯水,太太太及时了!简直就是救了我命!”
沈书黎这次不为她的花言巧语所动,板着个脸,没好气道,“你自己要是争气点儿,慢慢吃,还用得着我给你递凉水吗?”
“你自己的身子你还不清楚?马上就要来例假了,还不注意着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