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它的脖颈上,深深地潜入了它的皮肉之内。
而徐跃江的动作飞快。
哪怕是一击中的,他也没有丝毫犹豫的迅速取来第二支弩箭,搭在弩机上,朝着马鹿射了过去。
噗!
又是一声铁器入肉的声音响起。
箭矢径直命中马鹿,深深嵌入了它的侧胸。
说时迟那时快。
徐跃江把这两箭射出去,前后间隔还不到三秒钟。
而也就在他以为,自己这两箭足够干掉那只马鹿的时候。
却没想到。
那马鹿即便被贯穿了喉咙和胸口,生命力仍然坚挺,撒开四蹄便朝树林深处狂奔而去。
“干!”
徐跃江暗骂了一声。
他连忙收起弩箭,快步朝着马鹿离去的方向追击。
直至看见地面上出现殷红色的血迹,他这才停下脚步,扶着膝盖剧烈喘息起来。
人在奔跑方面的天赋,可远远比不上动物。
徐跃江也深知这个道理。
但若要比智慧,人就要比动物强得多了。
捕猎,尤其是捕杀这种大型动物,如果不能一击必杀,那就得靠智慧来争取,跟它比拼体能是最傻的行为。
而徐跃江追上来,也只是想确定它逃跑的方向以及究竟有没有受伤,受了多重的伤。
以当下地面上留下的血迹来判断。
这只马鹿受的伤可不轻,出血量很大,估计它跑不出多远,就得停下来舔舐伤口。
而那个时候。
就是徐跃江第二次出手的机会。
等到体力恢复了一些,徐跃江就抽出了弩机,搭上箭矢,顺着血迹继续追击。
果然。
追出去差不多有二三百米的样子。
徐跃江就在一个山坡的背面发现了马鹿的身影。
而此刻的它也正如徐跃江料想的那样,正在不断的舔舐着自己侧胸上的伤口。
但因为上面插着箭矢,它不论怎么舔舐都没办法制住血。
如若足够有耐性,徐跃江甚至可以直接等到它流血把自己流死。
当然。
徐跃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