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玖小说 > 都市言情 > 南湖随笔 > 花店的凶杀案(1/2)
    这两天,本地的自媒体被一起发生在花店的凶杀案给霸屏了。一个开花店的女孩被害了,据说当时凶手还没来得及出去,被人发现报了警。

    随后各种消息又纷至沓来,有人还发了被害人亲属的聊天记录,说是女孩远在广州的妹妹手机上有花店的监控,看到花店有些不对劲,又临时断电,就托本地的朋友来看,才发现了情况。女孩的母亲说这个男孩都来观察了几天了,说要买花,还说凶手是从背后勒住了女孩,问她要钱,女孩先转了几千,又从银行卡转了点,一共转了一万多块钱。但无论如何是图财害命或是情杀,女孩终究是被害了,即使是凶手侥幸暂时逃脱了,最终也难逃被捕获的命运。一时念起,却害了两个家庭,葬送了两个如花少年的前程和性命,不得不说是一件令人痛心的憾事。

    人常说,钱财都是身外之物,还有人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好像对黄白之物视如粪土,但若是真正触碰自己的利益的时候,大多数还是很难置之度外的,有的甚至不惜去以身试法,铤而走险。这个女孩也是挺聪慧的,她明明知道歹徒来谋财,便连着给他转了几笔,想要保全自己的身家性命,奈何这个歹徒是欲壑难平,贪得无厌,或许他看到难以再从女孩身上讨到好处,穷凶极恶的歹徒便丧尽天良地做出了害人的恶事,一个花季少女就这样无端地被勒死了,实在是令人扼腕叹息。

    惨痛的教训再次警告世人,黄白之物虽然有万般的好处,但切莫把它看得太重。柔弱的女子如若满足了这个歹徒的要求,或许能捡到一条性命;换而言之,作为歹徒,如果不把金钱看得太重,也不至于铤而走险而去草菅人命。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最不可取的就是强取豪夺,甚至是作奸犯科,谋财害命。自古以来,善恶到头终有报,所有的亡命之徒都不会有好下场,更不会善终。

    人生有涯,生命无价,世间最为珍贵的当属自己的生命了。人贵在有智慧,有理智,当知毫发受之父母,应效仿先贤倍加珍爱才是!切莫不可一时冲动,一味逞强,不顾后果,贪财图色而伤及了别人的身家性命,害人如害己,最终身陷囹圄,待至幡然醒悟之时,一切后悔晚矣!

    金钱误人,酒色害命。人世间最难满足的就是人的欲望,美色最诱人,贪欲惑人心,面对群魔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