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
里面每一个条款都是针对我的。
比如跟沈初音同居的时候,我要保持个人卫生,不许在家里抽烟喝酒。
我也不能进她的房间,不能上二楼。
甚至通向二楼的台阶,我一个都不能踩,除非经过她同意。
这感觉像是保姆或者佣人的协议似的。
当看到后面有一条,在外面尽量不要沾花惹草,不要在公共场合和其他女人暧昧时,我有点不爽了。
“这跟你说的不是一回事啊,你昨晚告诉我想谈多少恋爱谈多少,想和女人怎么玩就怎么玩,这协议里又不让我沾花惹草,不让我在公共场合和其他女人暧昧,这不就明摆着不让我在外面谈恋爱吗?”
“你可以谈,但是别在大街上抱着腻歪,你们私底下在酒店在房间爱怎么就怎么,但是在外面还是要注意点,万一有人拍到拿去给沈总看,到时该怎么收场?”
“得,我尽量注意点就是了。”
“那还有其他问题么?”
“还有个钱的问题,这上面说跟我协议婚姻的时间是半年,从结婚那一刻开始每个月给我五万,半年一共三十万,那如果我现在签了协议,一年两年内都不结婚怎么办?”
“只要你签了字,这份协议就生效,每个月都会给你五万,哦对,关于你今天所说的第一个月要还债想要多点,音音总也同意了,她第一个月额外给你五万,不算在协议里。”
“意思就是我现在签了字,立马能拿到十万呗?”
“嗯。”
这下我是没半点犹豫了,直接拿起笔签了字。
同时寻思着:
要是晚点结婚就好了。
比如两三年后再结婚,那这两三年内,沈初音都会按月给我五万。
那不死赚么!
不过我又转念一想:
既然现在打算好好生活了,还是别总惦记着人家这个钱。
毕竟我不是真的想吃这份软饭,我是为了给我爸看病才走到这一步的。
至于沈初音给我的钱,我寻思一方面用来还债,另一方面也可以作为自己的启动资金,尝试着去创业什么的,等以后发达了再把钱还给沈初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