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后,想成为一个安静有气质的老太太。
(郑安宁篇)
我总觉得高中结束的很仓促,而大学来的也马马虎虎,仿佛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大家都各奔东西了。思君考取了她想去的那所军医大,清儿和小猛考了中国矿大一起去学了营销管理,11也回到英国去读他的设计学,只有我还留在北城,留在老街,我学的是汉语言文学,这所大学离老街很近,甚至离我们曾经的高中也很近,每次坐公交路过的时候我仿佛都能看见曾经的自己和思君坐在高高的双杠上努力的看外面的风景,其实现在想来外面也只有这条路而已啊,真没什么可看的呢!可是当初怎么就那么热衷的向往外面呢?我时常想我就是高中时候大家一直笑话的那种孩子,上了一辈子的学都没有离开过老街,离开过北城。
其实我的不想离开也是有原因的,我想守住这块地方,守住我们曾经的记忆和青春,虽然好多好的事情早已物是人非,但是我还是想留在这里守住我们的家,等有一天她们在外面觉得累了辛苦了,回到这个曾经的家,应该会觉得温暖和欣慰吧!我一直觉得我是在帮大家守住一个童年的梦,一个有所有人的幸福的梦。
汉语言文学一直是我很喜欢的专业,我想等毕业了去报社或者编辑部工作,我想找一个接近书的工作,每天看着那么多的书在我的努力下卖给别人,肯定是很幸福的事情。大概是幼年的时候陪着思君看了好多书的缘故,所以才渐渐喜欢上了书,现在想来思君总是潜移默化的影响了我的人生呢!
大学以后总是和思君互发e-ail,她喜欢说她的各种动物实验以及尸体解剖,每每说到都很兴奋,我也为她高兴,想当年她就因为宿管阿姨的一句话就毅然决然的跑去学了临床医学,打算出来后当个外科大夫,我有时候会笑她的梦想总是那样说来就来,她总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生活,虽然我总是那话揶揄她,但是却在心里羡慕这样的她,她上高中那会儿不是班级里学习最好的,但却是最有个性的,她的身边总是有一群哥们,她记住的人没几个,但是我确定全班同学都记得她,甚至应该连所有的任课老师也记得她。她总是那么不显山不露水的就把身边的人影响了,我想这就是她的特点和本事。
我很少和清儿联系,偶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