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玖小说 > 都市言情 > 都离婚了,必须浪起来 > 第101章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2/4)
都说自己是王晶晶的表哥。

    “了解点情况而已,不用紧张。”

    “你们没犯事儿的话,也不需要心虚!”

    王鹏一边说,一边拉着王晶晶往审讯室走。

    “你也跟我走!”

    赵宏杰黑着脸催促站在原地不动的刘大刚。

    “我到底怎么了?”

    “我是受害人啊,凭什么抓我?”

    “你们警察还讲不讲道理啊!我要投诉你们!”

    眼见着苗头不对,王晶晶开始大喊起来。

    “投诉没问题。”

    “不过,我们得先走流程!”

    “陈小萌报案说,他的弟弟陈小军遭遇了你们的诈骗和敲诈勒索,所以现在你们的身份是犯罪嫌疑人!”

    “都老实点!”

    王鹏大声呵斥。

    而听了他的话之后,王晶晶和刘大刚全都愣住了。

    两人这才反应过来,他们被骗了!

    什么签谅解协议啊!

    明明就是把他们告了!

    不过,短暂的愣神之后,两人顿时又都有了底气。

    既然敢干仙人跳这个活,两人当然是详细了解过的。

    所以他们知道,像他们这样的情况是不好定罪的,因为很难找到确凿的证据。

    并且,他们玩的不是那种初级的仙人跳,而是进阶版!

    所谓的初级仙人跳,就是把男方约到宾馆后,不等真正的发生关系,女方的同伙就破门而入,自称自己是女方的男朋友或者老公,进行敲诈勒索,有些性质恶劣的还会拿着凶器动手。

    而被仙人跳的一方,在面对这种情况时,通常是不想把事情闹大的,多半也就拿钱破财消灾了。

    而且事后大概率不会报警,一来,这种事报警太丢人,二来,犯罪嫌疑人选择仙人挑对象的时候,通常都是选择已婚的男人。

    一旦报警,家人不可避免的就会知道,后续就会很麻烦!

    可是,即便受害人报警几率低,终究还是会有人报警,实施犯罪的嫌疑人还是难逃被抓的命运。

    正是基于这初级仙人跳的弊端,才有了升级版的仙人跳,也就是王晶晶和刘大刚的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