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为黑乌寨寨主,这几年来就只看见那些位置好的寨子慢慢变好,他却无法改变黑乌寨的贫穷,想想都心急。
如今有了机会,就算他对慕尘存有怀疑,可两千块在这个年代绝非小数目。
就算陪慕尘赌一年,也值。
“行!那族爷你先召集大家商议,我明天要出趟门,估计三四天才回来。”
“到时候您们给结果就行,我不在的这几天,还要麻烦您老给我看着朵朵一点。”
“行,没问题。”
朵朵有寨主他们照应着,慕尘更放心。
“那这钱!等着,我给你打个收据。”
寨主做事就是明朗,三下五除二的就给慕尘收条。
慕尘走的时候,他还让阿壮亲自把慕尘送回家。
第二天。
慕尘天不亮就出发了。
这一次他的目的地是省城---林城。
九四年的交通非常落后,何况是西南最贫穷的黔省。
慕尘先是从镇上坐中巴车到县城——天风县,再从天风县转车去林城。
路上颠簸了五六个小时才到林城。
这要是换着十年后高速开通,从天凤县城到林城,自驾两小时都要不了。
“这年头,真够折磨人的!”
走出客运站,早已换下苗族装束的慕尘,就是一农民工打扮。
他现在是有钱装扮自己,可九十年代,治安可不比千禧年之后。
要是打扮得太骚包,岂不是招贼吗!
不过,他在县城买的衣服,倒是干干净净的,就连头发也剪短了一些。
一眼看去,就是一年轻帅气小伙,看不出是苗家儿郎。
至于苗刀,早就被他收起来了。
官府有明文规定,苗家的苗刀,只有未开刃的才能随身携带任意行走。
慕尘已经出了天风县,自然要遵守,不然被帽子叔叔逮进去,岂不是没事找事。
他走在车辆如流水般的街头,心中不免一叹。
前世他被慕老三他们打伤赶出寨子,也来林城打过工。
那时,他就是一背篼。
从事着抬泥巴、背东西、搬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