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光绪年间,涞阳城的百姓在平静的生活中,迎来了一场令人震惊的风波。城东民妇洪月娥,一个年轻守寡的女子,被发现悬梁自尽于城外小山上的奶奶庙。她的尸体是由最早进香的百姓发现的,地保接到消息赶来,认出是洪月娥后,匆忙前往县衙报案。
涞阳知县于揖舟,是个清正廉洁、爱民如子的好官,且断案如神,任何蹊跷的案子到他手中,都能真相大白。接到报案后,他立刻带领仵作和衙役赶到现场。洪月娥的尸身被解下时,衣衫不整,长发散乱,那美丽的双眸仿佛仍含着无尽冤屈,直勾勾地望着前方。于知县在她衣袖中找到一幅绢帕,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一行血字:“恶人金玉玄凌辱我身,惟一死以示清白。”查看洪月娥的手指,有一处伤口,血珠早已凝固,初步判断这是她咬破手指写下的血书。于知县询问众人,得知金玉玄与洪月娥同属城东,是地保管辖之人。仵作验尸完毕,确认死者生前遭人强暴,是自杀身亡,并无他杀痕迹。
于知县当即传令缉拿金玉玄,同时找来几个他们的邻居一同到堂。回到县衙,金玉玄很快被缉捕归案。于知县先将他押入后堂,向邻居们了解情况。洪月娥是个年轻寡妇,父亲是教书先生,她也粗通文墨。三年前,她嫁给自幼父母双亡的孙甜儿,夫妻感情深厚。然而去年春天,孙甜儿去深山刨药材时不幸坠崖身亡,洪月娥便孤身一人生活。金玉玄与孙甜儿是邻居,也是个孤儿,靠舅父资助读书,去年刚考中秀才,正在家中用功备考。众人都说两人品行端正,还有人想撮合他们。
于知县提审金玉玄,将血书之事告知他。金玉玄先是面露凄苦,随后大呼冤枉,称自己自幼苦读孔孟,绝不可能做出苟且之事。于知县认为血书是洪月娥亲手所写,她与金玉玄无冤无仇,没理由诬陷他,怀疑是金玉玄垂涎美色,强暴了洪月娥。于知县一拍惊堂木,要对他用刑,但金玉玄坚称自己无罪。于知县沉思片刻,询问金玉玄是否发现有人对洪月娥有不轨之心。金玉玄回忆起一个星斗寥落的午夜,他读书累了到院中散步,看到一个黑影潜入洪月娥家,隔窗偷看。他拿了棍棒过去,一棒打在那人肩上,发现是本村的恶绅王三幺。
于知县退堂后,又向地保和乡邻询问王三幺的为人。起初大家都不敢说,在于知县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