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莳也,是兵团医务室的医生。”
毛琳愣了一下,紧接着就叫出了声:“怎么是你??”
因为她在黑市买了人参,周云策虽然嘴上没说她,但不知怎的,看她的眼神很怪,就像是看一个喜欢出风头的傻子,她不知道这个比喻对不对,但就是这种感觉。
可买都买了,她还能找到黑市去退掉?人估摸着都找不着了。
她没想到居然会在云策家里看到这个人,而且……毛琳目光顺着莳也往下,就看到莳也脚上那双崭新的塑料拖鞋,粉红色的,是她最喜欢的颜色。
“是你啊同志,你怎么会在这里?”莳也同样做出惊讶的表情。
闻言,毛琳沉了脸,语气带着敌意:“我是跟我男朋友来的,今天是我登门拜访云策父母的时间,你又是干什么来的?你脚上的拖鞋是云策给我买的,你凭啥穿?”
莳也微顿,低头看了一眼脚上的拖鞋,嘴角一抽。
一旁的秦珍珍看毛琳和莳也对上了,目光微闪,脸色稍微缓和了些。
周云策站在一旁,目光放在莳也身上,始终一言不发。
周云筱吞咽了一口唾沫,轻轻撞了一下周云策,压低声音道:“你看,我就跟你说了今天不是个好时机,你非要把人带过来,这么多人凑一块,不麻烦才怪!”
“她是莳也?那个莳也?”周云策半眯起眼,瞳仁里缀着些复杂。
周云筱顿了顿,见秦珍珍和毛琳都因为周云策的话看过来,有些头皮发麻,却也不能否认,刚要说话,莳也就弯唇笑道:“是呀,看来时间久远,云策哥都要忘记我了。”
“云策哥”三个字一出,场面又是一阵冷凝,周云筱头皮更麻了。
“你说什么?你叫谁呢?谁准你这么叫云策的?!”毛琳是个急脾气,鞋都没脱就要冲上去打莳也,扬手时,绯红的夹袄勾勒着胸前的弧度,显出几分不正经。
莳也眨了眨眼,一溜烟跑到了周云策身后,探出头坦然地看向毛琳,奇怪道:“我为什么不能叫云策哥?你不知道吗?他是我未婚夫,我俩从小就有婚约。”
这话就和地雷似的,惊得毛琳僵在原地,手还维持着要打人的姿势。
身后的秦珍珍已经脸色煞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