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面前的羽毛。
公子哥停下脚步,饶有兴致地蹲下来,拿起一根羽毛仔细端详。
这羽毛色彩斑斓,光泽夺目,一看便知不是凡品。
“这五彩锦鸡的羽毛,可是你抓到的?”
公子哥问道,语气中带着惊讶。
五彩锦鸡以其灵敏和稀有而闻名,即便是有二十多年经验的猎户也很难捕捉到。
李泽心中一喜,看来是遇到识货的了。
他连忙点头:“正是,公子好眼力。”
公子哥摇着折扇,问道:“这五彩锦鸡可是极其罕见的珍禽,你这羽毛从何而来?”
李泽本想解释一番,但转念一想,这公子哥既然问起五彩锦鸡的来历,想必也是个识货的,于是便顺着他的话答道:“小的猎户出身,这五彩锦鸡正是用我背后的弓箭射下来的。”
说着,他拍了拍身后的长弓,似是炫耀,又似是证明。
公子哥摇着折扇,嘴角微微上扬:“好,好!这羽毛,我要了!一百文,如何?”
李泽一听,顿时愣住了。
一百文?这五彩锦鸡虽然珍贵,但羽毛也不值这个价啊!莫非这公子哥也是个傻子?
他心中疑惑,但脸上却不动声色,试探性地问道:“公子,不知您买这羽毛作何用?”
公子哥哈哈一笑,摇着折扇的手也停了下来:“这一百文钱,不只是买羽毛,还想请小哥帮个忙。”
李泽一听,更加疑惑了。
买羽毛还要帮忙?这是什么道理?
他心中虽然疑惑,但还是耐着性子问道:“不知公子需要小的帮什么忙?”
公子哥这才收起笑容,正色道:“实不相瞒,在下沈万三,是这镇上做些小买卖的。我酷爱珍禽异兽。”
李泽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这沈万三是个有钱的公子哥,喜欢收集珍禽异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