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到,一时间搞不清迟浩和艾米搞什么鬼。
等到了晚上,他就琢磨出点味儿来了。
迟浩就是他那个一夜未归的室友。
昨天他是和艾米一起消失的。今天艾米就出头劝李小川和迟浩合作。而且话里话外还向着迟浩说话。
这不得不令人多想啊。
迟浩真的是那么大义,牺牲自己成全李小川吗?
鬼都不信。
他为了成功见人就跪,跟条狗一样。拿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成全别人?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到了第二天李小川就知道原因了。迟浩想利用李小川成全他自己。
李小川这首歌是整个演唱会唯一由华人歌手演唱的东南亚语歌。
凭这一个噱头就够燃的。迟浩再耍点小心机,比如给李小川挑一个遮住半张脸的黄毛发型,一件夸张的肥大的花衬衫,一条绿色阔裆七分裤。
这造型够新潮吧?
但是,这样一捯饬,谁还能记住李小川的长相?
那风头不就都是迟浩的?
还别说,李小川挺佩服迟浩的。为了目的不择手段,一杆银枪走天下,拿下老将拿小将。
看艾米那天天春色荡漾的模样,被迟浩滋润的服服帖帖的。让往东就往东,让往西就往西。让她打狗她不敢撵鸡。
李小川自忖做不来。
几天的时间倏忽就过去了。
飞机落地曼城,李小川再次入住了上次那家酒店。
酒店地上清理的很干净。那个从楼上跳下来的倒霉蛋也不知道最后怎么处理的。
总之一切了无痕迹。
上次金融风暴的后遗症已经初见端倪,但因为第五天王要在这里开演唱会,给这座城市带来了很大一波人流量。
所以说,这世上的一切因果,都有迹可循。
李小川一行到了曼城之后有两天的休整时间。
两天时间,足够了。
赵春妮已经在曼城等着了。所以李小川这边刚刚办完入住,赵春妮就带着她的保镖来约李小川出去玩。
前面说过,赵春妮是一个又萌又土的乡下丫头,从小跟着爷爷奶奶,小学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