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有记:“县令刘大肠,荒怠公务,纵情享乐…”
县志古朴,每翻一页,便是县内过去数年历史。如张梦所料想,选仙之事,在县志中记载甚多。
丰武十九年,柴阳山、火掌盟到来山海县选仙,共觅徒三人,名为:李正、周本三、刘春。
丰武十七年,洪洞仙门、南风楼宇到来山海县选仙。觅得良徒“安长乐”,才情惊世,虽无余福。但引二仙门共争之。后入洪洞仙门。
张梦心想:“上山修行,便可名留县志。对平凡百姓而言,何尝不是一种殊荣。”又想起一则传闻。
凡修行之士,他日修为有成,便可反哺天地。宗门、贯籍地均有碑益,或是甘露天降,收成大丰。或是气运聚拢,更出人才。或是福源天降,灵气八方来涌。
故一县之地,每出杰出人才,便可在县志中注明姓名。将根脚来历标明,他日若修为有成。不但反哺家乡,还可吸引仙门到此选仙。
一个地方人杰多否,单看县志便可知晓。
张梦翻阅大半卷宗,重点照看“选仙”事迹。大致理清关系。
仙门选仙,实不是任意妄为,需遵守凡间规矩。先为大周正统仙门,才有资格选仙。
山上宗门,需先与官府交接,官府提供户册,将八至十二岁适龄孩童,全标注清楚。
随后给出评估,品性如何,家学如何,余福如何。这些如若不错,即便灵根稍差,也可入仙门修行。
过程中官、仙配合。官府招待仙人寝居,召集适龄孩童。方便选仙事宜。仙人则可顺道游历,若有凡间难除之奸邪。便可出手相帮。
互惠互利。
张梦理清扼要,心想选仙一事,事关县内孩童前途,切记不可怠慢。于是将剑清、幽兰、关不余等心腹召集。共同商讨应对。
剑清、幽兰、关不余均以张梦为准。
张梦命关不余调来户册,家中凡有适龄孩童者,先行告知,倘若可以,便先行召集入城,在城中酒楼、客栈安排住下。
以免仙人降临,却错漏消息,误了仙途,空留遗憾。
其次,命幽兰、剑清二女,筹备迎仙仪式。好叫山海县沾沾仙气。仙人远道而来,接风洗尘,大尽周礼,合乎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