翎从小也喜欢做菜。
她不喜欢吃外卖,所以只要在家吃饭,都是自己做。
而顾以衿,作为顾氏的继承人,他从不吃外卖,甚至不怎么在外面吃饭。
过去他吃饭,都是家里阿姨做的,搬来和凌翎住后,因为凌翎不喜欢外人进她的家,做饭的事就归凌翎了。
……
一起用过午饭,顾以衿回公司的路上,还是决定,他会听凌翎的,不去看网上的污言秽语,但律所一定要成立。
他画了半个小时的图,得用。
律所要大,不用太多人,工资待遇给最好,律师们以后唯一的工作,就是把辱骂造谣凌翎的疯狗,送上被告席。
疯狗两个字,是顾以衿能想到的,最适合用来形容姜璟那群粉丝的词汇。
顾以衿到了公司,叫来秘书,把这件事交给他去办,知道他最近都加班了,就把他这个月的奖金翻了两倍。
听到奖金翻倍,秘书满脸笑地出去做事,办公室门一关,顾以衿就进了休息室,脱下裤子,给受伤的膝盖换药。
吃完饭怕被凌翎发现,他找了个理由立刻就走了。
看着还红肿青紫的膝盖,顾以衿苦了小脸,“没消下去多少,会被发现的,怎么办……晚上不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