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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将国法的概念,真正的执行到每一个人身上,律法的武力保障!
它的建立,可以让大明不再有私刑!
这一点上,朱佑樘是完全支持的。
但是!
朱佑樘不是洪汉,没那么容易被忽悠。
关于巡捕,或者下一个版本的警察,当初张山风还有一点没跟洪汉说,也是洪汉没关注的。
那就是:巡捕房,可以削弱县令,知府的权柄!
甚至,如果朱佑樘铁了心的支持,设立起一个体系,从一乡一县,到一府一省,由地方到中央,建立独立,且与官员对应的品级……
那么,文官的执法权,将被剥夺!
届时,别说府县官员,就连布政史和按察使的权力,也会被一定程度的削弱!
所有后世之人都以为,后世的县长,市长,等于大明的县令和知府!
但是,事实上大明的县令,比之后世的县长,权力大了不是一个层次!
县令不仅仅具备后世县长的行政权利,同时还具备刑事,民事立案,侦查,裁决,判处权力的执法权!
这样的执法权,是后世公安,律师加法院的组合才具备的!
大明就算有讼师之流,但他们根本不能代表律师。
律师能依赖法律,左右一场官司的输赢。
但讼师只能靠一张嘴,去左右府县官员!
大明的法,还不完善!
大明律,根本无法覆盖方方面面,且没有完整的证据链,又加上没有完整的侦察的情况下,真正的决定一场官司输赢的,依旧是官员的主观判断!
而且,哪怕证据确凿,在大明很多地方,依旧是官字两个口,怎么判,还是文官说了算!
所以,大明审案,最常见的,就是打屁股,夹手指之类的套餐。
现在,张山风要收回,文官这种参与案件的权力。
那么,府县之官,真的就变成了天天批公文,负责盖章的行政单位了!
要知道,审案多少,可是府县官员最直接的政绩!
这玩意,是能跟治下税收齐名的政绩!
而且税收没办法短期提升,还要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