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个高级冒险家的名称,但是要之后把任务补齐。接了几个难度较高的长期任务,我便出发了,
门口依然是劳伦斯和斯万,来的时候是他们,走的时候依然是他们。现在基本已经互相认识了,所以打了个招呼便离开了,蒙德大桥上没有什么人,大概是太早了,随后快速向前一冲,准备拔剑就砍,不过想着一出门就杀生,不详,所以直接伸手抓住了一只鸽子,嗯,目标达成!
当然把玩了一会就放掉了,拿着地图,首先前往低语森林。
毕竟是个森林,所以比游戏中要大的多,进入森林有一条主路,本来是想沿着主路前进,但来都来了,自然不能走常规路线,于是从路边的丛林钻了进去,一边走一边听着周围的鸟兽虫鸣的声音,一路上搜集各种奇花异草,并统统打包扔到收到一起扔到苦海。直到傍晚还没走出森林,随后选了一个临近水池的岩石上撑起帐篷,开始写小说。
每天已经是一个习惯了,直到深夜,周围的小灯草都已经亮起了蓝色的荧光,还有数只淡黄色的萤火虫飞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