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的传道士和圣骑士们便喜笑颜开的开始私底下分财产,并想方设法掩饰好,准备等回头彻底处理完那个伯爵女巫的尸体,带着对方骨灰回教堂,顺带着再把那些东西给捎回去。
本来东西太多还不大好带,如今分了一半给奥斯特,哦,不对,是借了一半给奥斯特,带着欠条回去就好带了。
丁水见多了恬不知耻,不要脸的。
所以接受度良好,都懒得气了。
……
火刑七天之后,大中午,哪怕修道士和圣骑士们都很着急的想要赶紧带着金币珠宝回去,可终究还是得按照处理女巫的正常流程,庄严的进行大火刑。
简洁来讲,前面是烧死就行。
现在是彻底火化。
以此来杜绝女巫复活的可能!
他们其实压根不信,只是为了方便糊弄百姓愚民,搞点仪式感才更可信!
这次他们用上了很多廉价助燃物。
毕竟圣油还挺贵的,可舍不得这么大量的用,能用木材肯定得用木材,大不了多烧一会就是了,他们不缺时间。
只要赶在天黑前回去便是。
随着火焰点燃,丁水索性也就不再继续装了,当即运转已经蜕变成为异能器官的五脏,五行相生,衍化出诸多造化生机。已经腐烂和被烧成焦炭的血肉之躯迅速重生,同时丁水还顺带驱动心脏中的火属性能量,汲取外界的火焰。
这在边上围观群众,以及教堂一众修道士和圣骑士们看来就是,已经死去七天,化作焦炭的那个伯爵女巫,突然开始吸收火焰,身上焦炭也迅速掉落。
露出洁白无损的肌肤。
紧接着,木材燃烧的火焰更是化作金红色的长袍,遮掩裸露在外的皮肤。
“女巫复活了,女巫复活了!!”
“这是火焰女巫,愚蠢的……”
“快逃啊!女巫要吃人了!”
相比较于围观群众吓的惊叫,并立刻四散而逃,在场修道士、圣骑士以及原身的表弟受到的惊吓更大。因为他们都是根本不相信世上有女巫的,毕竟这些年来他们可没少处决过女巫,还能不清楚女巫究竟是什么吗?无非就是最佳替罪羊罢了,有瘟疫杀几个,粮食减产杀几个,反正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