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便抱起江洛洛离开,只有一只手的褐下意识的抓住那只土兔,错过了拦住少年戈的机会,只能看着他几步奔跑,身影快速消失在小石山的平台上。
江洛洛感受着少年戈抱着自己,那如同飞一般的速度……这好像比电动车都要快多了?
去时慢慢悠悠走了半个多小时的路,回来连十分钟都没有用上。
江洛洛之前还奇怪为什么部落里看起来也就几千人,结果住处却这么分散。
原来大家赶路的速度就相当于自带电动车了——可能全力奔跑下有摩托车的速度?——那确实离远一点距离也没有太大影响,还增加了大家住房的使用面积。
现如今,对于部落里人均超人体质的事情,江洛洛已经不会有一点心理波动了,正常,都正常。
少年戈并没有说假话,回到自家山洞里,江洛洛就看见了地上躺着的四只土兔。
一窝十几只的土兔,是少年戈和另外两个族人一起抓住的,抓住后分下来,少年戈分到了五只,刚刚拿了一只送给褐。
江洛洛看着几只土兔,脑子里顿时回想起许多兔子的做法。
嘿嘿,麻辣兔头……糟糕,没有麻也没有辣,只有兔头。
江洛洛露出一点失望的神色,还有什么,是比吃东西没有调味料更痛苦的吗?!
少年戈没有关注幼崽剧烈变化的表情,他正拿着石刀,将几只土兔身上的皮毛剥下来。
土兔的大小比江洛洛认识中兔子要大上很多,有中型犬的大小,身上的皮毛剥下来,尺寸也很大。
想到幼崽昨天晚上睡在干草上的不舒服模样,垫了一堆兽皮衣服才好一点,少年戈就想着抓几只猎物来给幼崽做张兽皮垫子了。
说是偶然发现,其实少年戈是有意找了一圈,才找到的这么一窝土兔。
不然谁会刻意抓这种身上肉又苦又腥的土兔来吃呢,也就土兔身上的皮毛足够柔软,才有点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