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日子。
叶文雅,原名叶招娣,来自渝川的一个偏僻农村,家里是极为“传统”的三个娣一个耀祖的组合,她是三个娣里面最小的招娣。
可能是天生反骨,从小在“女人天生就是伺候男人的,女孩不算香火,生男孩才算,一个女人最大的价值就是嫁出去换彩礼帮扶娘家…诸如此类的洗脑中,叶招娣没有被洗脑。
反而从小就下定决心要脱离这个恶心的原生家庭,脱离这个恶心的所谓家乡。
她才不要像她的两个姐姐还有村里很多的女性一样,从小在家除了干活就是干活。
长大后外出打工将所有的工资都上交给家里,最后再被“嫁”给一个恶心的男人换彩礼,一辈子就这么悲惨的过去。
于是,叶招娣在她初中毕业,家里就打算将她嫁给一个大她二十岁的男人换彩礼时,直接拿着身份证跑了。
因为没成年,正规的厂都不要她,只能去些工资很低的小厂做工,吃了不少苦,但是她不后悔。
后来,十九的叶招娣遇到了大她十二岁,长相平平,但是温柔憨厚的明建华,而且他很有钱,这点很重要。
叶招娣清楚的知道自己要什么,也知道自己能拿捏住这个有钱又老实的男人,便主动出击。
明建华这个颜控哪儿抵挡的住青春,漂亮,可爱的叶招娣,很快就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二人闪婚,叶招娣改名叶文雅,在二十岁时生下了明瑜,自此,过上了衣食无忧,穿金戴银,老公听话的日子,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叶文雅和娘家断绝了关系,想要钱?一分没有!不管他们怎么闹,她都不理,闹得烦了就报警,搞得叶家对她也没招儿。
她这种“六亲不认”的做法,再加上她小明建华十二岁,长相妖艳又喜欢买买买,所以明家很多人都不喜欢她,在背地里没少说三道四。
小孩子对于恶意是很敏感的,所以明熙从小就很讨厌这些亲戚,在他心里,他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善良最美好的女人。
她勇敢,坚强,她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改变了她下一代的命运,是个了不起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