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满天飞舞。
嘎嘎乱叫的声音回荡在耳边。
林启利用猎鹰之眼,能清清楚楚的看到远处都发生了什么,甚至能看到猞猁咬下后,疣鼻天鹅流出的血!
和疣鼻天鹅绝望的眼神。
所谓见得多了也就脱敏了。
林启对这场面倒是没什么意外。
但观众们却瞳孔骤缩。
特别是那些刚来的观众。
此刻就跟见鬼了似的,下意识颤抖着发起弹幕,恨不得揪着林启耳朵惊叫。
【咬中了咬中了!我擦!没想到猞猁竟然这么厉害?我还以为这群家伙都跟宠物猫似的呢!(笑哭)】
【楼上你在逗我?猞猁可是号称小老虎的存在,除了大型猛兽它的确对付不了,但剩下的它都能对付!】
【没错!而且猞猁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偷吃野狼的孩子。
你们想想,谁家好人能最喜欢做这种事情?或者说,谁家好人敢主动招惹野狼?(摊手)】
弹幕在眼前涌动。
对远处的猞猁来说,这边发生的事情它完全不知道,也没时间去在意这些。
叼着已经没力气反抗,生命气息也在急速衰退,明显就是要不行了的疣鼻天鹅,猞猁转身朝远处走去。
林启微微挑眉。
“这家伙”
“难道是有孩子?”
“毕竟通常情况下,猛兽捕捉完猎物后,除非是比较喜欢到其它地方独自进食。”
“否则基本上都会就地解决。”
“因为这样既能节省体力,尽早获得能量,又能震慑那些猎物,让它们永远牢记,自己才是捕食者。”
“而它们”
“永远都是被吃的货!”
【有可能!等等!说到这个,启哥,咱们好像很久都没看到过猞猁妈和那两只小猞猁了!(撇嘴)】
【是啊是啊!启哥,你说它们该不会出现什么意外了吧?(狐疑)】
【应该不至于,或许是启哥经常在木屋、树屋间驱车赶路,所以压根儿没机会遇到它们吧!(摊手)】
就像常年待在家里码字的人,根本就没机会找到女朋友一样。